在我过去见过的那么多客户当中,基本上除了人事部门的职员,几乎没有人了解社会保险的结构,每月自己交多少钱?将来如何使用?哪一些钱是划入个人账户的?等等,几乎95%以上的人都不清楚。
以下是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个人账户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金。
第二,用人单位规定缴纳的纳入个人账户的部分。
第三,以上2项纳入个人账户的钱所产生的利息。
第四,依法纳入个人账户的其他资金。
其中,个人部分是该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如果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则按全省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本人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高于本市社会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纳入交费基数;如果该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不能确定则根据本市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缴纳。
例如,如果按照2007年杭州来计算,那么上一年度2006年的杭州市月平均工资为1839元,假设该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低于1000元,那么该员工的应缴纳的医疗保险金是,1839x60%x2%=22元。
如果该员工的月平均工资为7000元,那么,该员工应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金应该是1839x3=5517元x2%=110.3元。
如果该员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不能确定,则应该是1839x2%=36.78元。
注:目前杭州市好想实行的强制缴费基数是80%,1-4月为全省平均工资的60%,5-12月份为平均工资的80%了。
用人单位划入个人账户的标准:
一,不满35周岁的员工,按照月交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
二,35-45周岁的员工,按照月交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
三,45岁以上,按照月交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
四,70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按照本市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5.8%划入个人帐户。
五,70周岁以上按照6.8%划入个人账户。
举例说明,一个30周岁的人,月收入5000元,那么每月个人账户的钱是:5000x2%+5000x0.8%=100+40=140元/月,一年的话,就是140元x12个月=1680元。
那么个人账户的钱怎么用呢?或者说可以在哪些方面使用呢?
第一,本人的门诊、急诊费用。
第二,定点药店的药费。
第三,住院自己需要承担的部分。包括起付线和自己承担的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这里有涉及到一个问题,疾病住院费用自己需要承担多少钱?我在稍后的解释。)
不够用的部分全部用自己负担。
特别提醒:以上均为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的计算方法,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为7.5%,退休之前没有个人账户。